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后 · 2015-04-02 00:00
返回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是按照新型智库发展要求设立的协同创新平台。研究院立足于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需求,围绕粤港澳紧密合作以及深化泛珠三角合作、...
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是按照新型智库发展要求设立的协同创新平台。研究院立足于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需求,围绕粤港澳紧密合作以及深化泛珠三角合作、探索深化与东盟及亚太自贸区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构建与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推动港澳与内地协同创新研究为特色,打造一个汇聚各类高端研究资源,集自贸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于一体的开放性研究平台,建设成为跨学科、跨专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国际化研究机构,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
现因发展需要,研究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已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也可申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通过申请后,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学术背景要求是经济、金融、贸易、管理、地理、国际经济法等学科专业,具有海外学习和研究经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扎实的自贸区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从事自贸区问题研究的兴趣与热情;
4.申请人必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课题研究方向和招收人数
1.自贸区金融创新与监管研究;
2.高标准贸易投资协定(TPP、TTIP和TISA)研究;
3.自贸区服务贸易自由化研究;
4.世界各国自贸园区比较研究;
5.开放型经济相关问题研究。
以上备选课题范围供参考,可根据个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根据以上课题研究需要,择优招收4-5人。
三、相关福利待遇
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厚的研究条件。具体待遇如下:
1.工作期限2年,薪酬在参照国家和中山大学提供的基数基础上,研究院可另增加10万元人民币/年的薪酬待遇;
2.视课题需要,享受一定的科研经费补贴;
3.享受博士后专用住房政策;
4.享受国家博士后户口迁移政策;
6.提供中山大学数据库支持;
7.由中山大学相关领域博士生导师和自贸区实践中的政府和业界的领军专家共同担任博士后指导导师。
8.对研究成果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如有意在研究院任职或南沙区任职,可优先录取。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以下材料,须在第1至3项资料的所有页,以及第4项资料的首页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有关应聘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1.个人学术简历;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或护照首页;
4.相关获奖、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5.拟从事研究课题的研究思路与计划(3000字左右);
6.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两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
邮编:510275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020-84111721;84113489
传真:020-84111722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