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招聘博士后
博士后 · 2015-11-04 00:00
返回上海财经大学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CSFS,以下简称“中心”)是我国第一家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专业学术研究机构。中心旨在利用上海市国际/国内金融中心地位,整合上海财经大学强大的学术资源,结合金融实务界在小企业金融方面的实践经验,...
上海财经大学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CSFS,以下简称“中心”)是我国第一家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专业学术研究机构。中心旨在利用上海市国际/国内金融中心地位,整合上海财经大学强大的学术资源,结合金融实务界在小企业金融方面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小企业金融与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研究领域涵盖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各个方面。为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及上海自贸区发展研究需要,中心现拟招聘一名“博士后”人员,诚邀优秀博士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全职博士后必须全职在中心从事科研工作,并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非全职博士后应根据中心的要求,安排一定时间参加中心的项目研究活动。
5、上海地区优先考虑。
三、研究方向:研究专长为企业融资相关领域,有志于从事普惠金融和创业金融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均可申请。
四、选拔程序:
1、中心招收第一批科研博士后的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申请者需提供《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后申请初表》(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下载)、本人简历、硕士、博士期间科研成果情况介绍、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1-2份、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中心和金融学院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面试评审,评审会原则上6个月一次。专家委员会在面试评审会中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术能力和研究专长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
3、校人事处对申请人员材料及中心和金融学院专家委员会同意录用的意见进行核准,经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工作手续。
五、相关待遇
1、全职博士后每年可获得学校规定的日常经费和课题经费(详见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
2、非全职博士后将根据所承接的课题项目获得研究经费;
3、科研奖励:博士后获得的科研成果(以中心名义承接或发表)可参照上海财经大学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执行;
4、课题优先考虑:每年中心课题招标时,将优先考虑中心的博士后,提供一定的研究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21-65908409;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毓秀楼3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