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招生简章
博士后 · 2017-02-20 00:00
返回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80年12月26日,主要为上海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研究服务,承担上海市决策咨询的研究、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建设新型智库的战略要求,...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80年12月26日,主要为上海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研究服务,承担上海市决策咨询的研究、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建设新型智库的战略要求,为打造上海市委、市政府“首席智库”的战略目标,培养新型智库建设所需的一流人才,2015年9月14日,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人社部发[2015]86号),中心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成为上海市政府部门序列中第一家博士后工作站,也是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领域的第一家博士后工作站。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由中心主任肖林研究员主持。 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以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问题为重点,培养高层次的决策咨询研究专业人才。按照相关规定,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将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2017年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您的加入。
一、博士后研究课题方向
1、上海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中长期重大问题研究;
2、上海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问题研究;
3、国际投资贸易协定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问题研究;
4、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重大问题研究;
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上海产业结构升级问题研究;
6、上海城市治理问题研究。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在国内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
5、原则上能够脱产在本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6、有本学科领域内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7、同等条件下,具有与研究课题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背景者优先。
三、有关待遇
1、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日常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工资、绩效奖金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博士后提供社会基本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2、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
3、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合适的研究条件和必要的办公场所。
四、报名要求
请同时以纸质邮寄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申请和报名。我站将及时妥善地处理您的应聘申请,并履行保密义务,纸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其中,纸质申请书面材料(一式5份)在2017年4月1日前交至中心,与纸质申请书面材料相一致的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具体材料如下:
(1)博士后申请表(附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个人简历(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目录等);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学科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注:境外留学人员至少应有一名境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推荐信,并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推荐信及有关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及户口证明复印件;
(6)拟报课题及课题研究计划任务书;
(7)两篇学术研究代表作;
(8)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证明;
(9)在职身份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供职单位需提交脱产证明;在职人员如出站后自主择业的,供职单位应提供同意自主择业的证明;
(10)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或档案存档证明;
(11)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鉴定材料;
(12)新近转业的军人,需出具师以上单位政治部同意专业的批函。
五、招聘流程和联系方式
本站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在上海进行面试,择优招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处(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
联系人:潘春来、朱惠涵
联系电话:021-23113435,021-23119997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8楼(2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