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亚当·斯密讨教“利他”精神

书刊 · 2009-12-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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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上海、台湾学者和企业家同台重温250年传世名著《道德情操论》 向亚当·斯密讨教“利他”精神 11月21日下午,在复旦大学举办的第27期文汇讲堂从下午两点持续到六点,比计划延长了1小时,结束时,不少听众意犹未尽。...

英国、上海、台湾学者和企业家同台重温250年传世名著《道德情操论》

向亚当·斯密讨教“利他”精神

11月21日下午,在复旦大学举办的第27期文汇讲堂从下午两点持续到六点,比计划延长了1小时,结束时,不少听众意犹未尽。文汇讲堂第二次请来了国外学者——亚当·斯密的研究专家做主讲嘉宾,探讨一个热门话题——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企业家如何理解和践行“利他”精神,还特别邀请了复旦EMBA项目代表与嘉宾互动、畅谈感想、直面困惑。大家逐渐明白,亚当·斯密除了曾强调“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之外,更强调另一只看不见的“道德”之手。愿真理时常“明亮”在我们的内心,落实于我们的实践。

真实的亚当·斯密

克里斯托弗·贝瑞(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亚当·斯密研究院院长)

启蒙运动时期的杰出代表

亚当·斯密(1723-1790)出生于苏格兰东海岸的柯卡尔迪镇,14岁时进入格拉斯哥大学(1451年建立)。在那里,他在一些学界领军人物的指导下学习,教授他道德哲学的哈切森(1694-1746)对他的思想影响很大。1740年,亚当·斯密赴牛津大学的巴利奥尔学院就读。

1751年,亚当·斯密回到格拉斯哥大学教授哲学,一年后教授道德哲学,直到1764年他离开学校,去担任18岁的巴特勒公爵的导师兼陪伴。这个职务的工资比教授的高。很不幸,年轻的公爵于1766年去世。但付给斯密的补助金足以使他此后成为独立的学者,并以道德哲学教授的身份进入重要思想家的行列。

18世纪中叶,苏格兰启蒙运动在知识界蓬勃展开,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先锋学者和著作,在哲学方面有大卫·休谟(1711-1776),社会理论方面有亚当·弗格森(1723-1816),历史方面有威廉·罗伯逊(1721-1793),文学批评方面有洛德·凯姆斯(1696-1782),当然在经济学领域有亚当·斯密。这些学者所在的大学在这场启蒙运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格拉斯哥大学在其中起了主导作用,而亚当·斯密是代表人物。

看重《道德情操论》胜过《国富论》

亚当·斯密写了两本伟大的著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两本书的种子是在他做专业研究的年代里播下的。《道德情操论》发表于1759年,主要基于他的讲课稿,在斯密的一生中共出了6个版本。亚当·斯密的讲课范围非常广泛,除了哲学和法学之外,他还讲历史、文学和语言课程。1787年,亚当·斯密当选为格拉斯哥大学校长;在一封感谢信中,他写到,在格拉斯哥大学的教授时光是他一生中最有用和最幸福的时期。

亚当·斯密被众人誉为“资本主义之父”,主张“市场力量”是政府规章的敌人,相信“无形之手”可以优化经济结果。但他更多地把自己沉浸在道德哲学之中:1790年,他逝世那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论》最后一版告诉我们,亚当·斯密执着的道德观点与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的论说持续并存,而且超越了《国富论》。

《道德情操论》以一种特殊的方法来说明道德哲学。这种方法与其他两种方法形成鲜明的对照,一种是将道德哲学视为理性的法规,而另一种则更直接,将道德哲学视为神圣天赐指令的体现或显示。亚当·斯密采用的方法,是将道德置于人们在生活真实环境里所产生的感情、情绪或情感相互作用及反应之中。《道德情操论》在很多方面是一本社会道德哲学书,它把我们所称的经济行为放在道德环境之中讨论,同时又反对将所有的道德和美德屈从于个人利益之下的观点。

在格拉斯哥产生的斯密思想更关注于社会道德以及社会文化对经济的影响,而不是简单地解读成以市场对经济的管理为重点。

从“感同身受”到“公正的法官”

亚当·斯密信奉人类对他人的幸福漠不关心这一不可争辩的事实,承认每个人都有“为自己的幸福超过为他人幸福的……自然选择”。他同时认为人类是有想象力的人群,这种能力在他的道德哲学观中起到关键作用。通过想象,我们能看到如果自身处于另一个人的境地,我们会有怎样的感觉。这样,我们可以把别人的情感“带入”自己的心中,尽管这种形式很微弱。斯密将这种“同伴的感受”称之为“感同”,而且这是“人性原有的感情”。

对亚当·斯密来说,人性对“在他人身上观察到与自己心中所有情感相同的同伴感受会感到无比高兴”。正是这种同伴感受构成道德判断的根基。如果,我们作为观察者通过感同,将他人在他们的处境中所引发的感情进行复制,那我们就会同意这种感情。这种经验的来源是社会生活。

亚当·斯密以指导性的推理解释人类社会性的自然事实(愿意归属于一个团体或在社会内生存是人的本性)。他说,生活在社会里就像在照镜子。正如镜子可使我们看到自己的样子,社会生活能使我们看到自身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这种显示在社会注目之下的主要影响是“每个人”都能观察到他人同意他的某些行为,不同意他的其他行为,其结果是“他会在一种情况下提高自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降低自己”。亚当·斯密正是用这种对他人的反应——别人同意就高兴,不同意则痛苦——来解释为什么富人要显示自己的财富,而穷人则要掩盖贫穷。富人对他们财富的价值更看重的是它带给他们的威望。再者,这种对威望的追求是刺激人们“改进自己生活条件”的主要动力。这一点显示了《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之间的联系。

公正的意义胜过仁慈

“公正的观察员”是亚当·斯密论述中另一个极为重要的成分。人类被赋予“天生的满足别人的愿望,也有天生的对冒犯别人的反感”,亚当·斯密对人性还有一个说法,就是人类希望自己“不仅被人所爱,而且自己确实可爱……不仅受到表扬,而且值得表扬”(同样,他们害怕被人所恨,被人亵渎)。因此,我们愿意做出值得受表扬的行为,尽管事实上,没有人表扬我们。所以,我们不依赖实际的表扬或责备,但要努力做到使“公正的观察员”同意我们的行为。这个“公正的观察员”代表社会规范的内在化,正因此,亚当·斯密称之为“良心、内心的居民、内在的人”。

对亚当·斯密来说,公正是最基本的。他将之称为负面的美德,因为它需要忍耐性,不去伤害别人。斯密认为“对于社会存在,美德没有公正重要”。他在《国富论》中说,在一个商业社会里“每个人都是商人”,我们主要和陌生人生活在一起,互爱互恋的关系或友情相对来说很少。由于我们大部分的来往都是非个人性的,那么我们必须以公正的规则作为行为的基础。在复杂的社会里,一个店主不大可能是你的朋友;对你来说,他给你提供你所需要的东西,对他来说,你是他的顾客。

这些并不意味着亚当·斯密否认仁慈美德的存在。他在《道德情操论》中谨慎地谈到商人社会比有美德行为的地方“更少见幸福及和谐”。再者,由于公正的“行动”仅是“不行动”(怕受到伤害),一个“仅仅”公正的人“不会得到人们很多感激”,也“很少有什么优点”,由此不会为人们爱戴。

然而,这两种美德重点不同。公正是主要的,但却是负面的;做任何事情都要依据规则。任何正面的行为,如慷慨、仁慈、互爱行动只留给我们自己认识的人。我们实施这些美德一般都是带有偏爱的;不可能每个人都是我们的邻居,不可能每个人都是我们仁慈的合适受惠者,也不可能每个人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公平对待每个人,我们是依据公正规则来对待他们。

财富包含物质和道德两方面

亚当·斯密还有一个论点,我想概括地提一下:我们都是社会人,我们学会按照道德标准行事。每个人通过“公正的观察员”可以评判自己。这个观察员的作用是正直的内在标准,只有“讨教这个评判员”,我们才能使自己的行动得到恰当客观的评估。每个人能够从观察自己和他人的性格及行为中逐步形成什么是“确切合适和完美的行为”,我们也能够对社会实践具有批判的眼光。

这种批评的范围同样可以应用得更彻底。亚当·斯密在准备写《国富论》时讲得很清楚:“财富”包含在人们的福利之中。这不仅指他们的物质繁荣,也指他们的道德财富。由此,他认为,处于贫穷状态就是处于悲惨境地,他表扬商业社会,因为它将大量的物资分发给全社会,并“极其丰富地”使人们拥有,即使是最穷困的工人,也能得到他们所需的东西。但是,商业社会并不能逃避批评。对于社会和公众来说,的确是缺少合适的道路,以达到共同的福利。除非“公众”采取补救性措施,建立补助金制度,开展基础教育。公众的规整是一种规律,使得企业道德得以繁衍和繁荣,因为在社会中,企业越来越成为公众系统的参与者。

亚当·斯密道德哲学与经济学的这种关联说明,对亚当·斯密的理论学说最好是以“整体”来解释。他远远不只是经济分析家,他是一个思想家,如要对《国富论》有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需要认识到该书的根基是在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课堂里。随着《道德情操论》译本问世,学者现在可以更容易欣赏亚当·斯密学术成就的全部范围和他的事业追求。

两套道德体系的冲突

谢宗林(《道德情操论》中文本译者、台湾学者)

我在台湾先后翻译了《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当时觉得经济学的传承出了问题,因为经济学追求精确,过分忽视人性,牺牲了精确的数理所无法展现的人性面,即道德。在亚当·斯密那里,合宜的就是道德的。他用人类的同情心把一切道德现象一气呵成串连在一起,解释人类视美德为美德的原因,他自诩自己发现的同情心原理好比天文物理界的万有引力原理。斯密虽然不完全否定道德说教的价值,但是,他主要关心的,还是如何调整政经制度与法律,“充分提防人们道德败坏可能造成的危害”。

结合今天的主题,其实,我们现在活在两种经济社会、两种道德系统中。其中一种可以称为小社会道德,是人类长期生活在家庭、小型部落、农村等情况下演化出来的。这套系统强调仁慈友爱。支持这套系统的主要是同情心,在特定的小群人类中交互运作,虽然有一种规则,但这种规则是松散的,不精确、不严格。如果用法律强制推行仁慈友爱的道德,情况反而不佳。

另一套道德系统可以称之为大社会道德,它是和现代工商业文明一起演化出来的,比小社会道德年轻许多。这套系统强调正义、公德心,公德心是指尊重公共场合的一些程序。支持这套大社会道德系统的,最终也许是同情心,但平时更多是一种义务感和责任感,是对规则的遵守。这些规则相当精确、严格,适合以国家的力量来推行。

我们虽然活在这两种道德系统中,但不应当用大社会道德系统要求小社会。比如说你回到家,要求太太或先生像大社会一样,按照规则和尽义务的情感来对待你,那就会很怪。我们虽然不会用大社会的标准来要求小社会,但是我们经常用小社会的标准来要求大社会,批评大社会在特有的规则下运转造成的结果。

最常见的是批评分配不公平,如果这个结果是大社会成员不遵守大社会规则造成的,那么成员应该受到大社会道德的批评。但是有很多大社会运作的结果却不是大社会的规则造成的。比如,石油价格高涨,是油源稀少造成,不全是石油商不道德造成的。分配不均往往是个人能力和运气不均造成的,不见得是高收入者不道德造成的。这就是大小两种社会道德之间不完全调和使我们产生的困惑,也是企业家常常遇到的困惑。

如同斯密观察到的那样,同情心是形成小社会道德的心理机制。我们都希望被别人赞美、敬佩,因此变得具有智慧和美德。这本是美德的源头,但这样却被导向追求富贵的虚荣。所以斯密说,人类追求财富,牺牲了个人的真幸福,但是这毕竟缔造了西方现代文明。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客观地来看这两套系统分别适应的对象,从而作出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判断。

企业家的血管里要流淌道德的血液

苏勇(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教授)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8月视察广东时,对广东的企业家说了一句话,企业家的血管里要流淌道德的血液。我借这句话作为我今天演讲的题目。

《道德情操论》的要义:人性无论多自私,但总存有关心别人命运的怜悯和同情

我仔细读过《道德情操论》,说实话比较难读,因为里面的道理比较深奥。根据今天的主题,我概括出来主要有三点启示。

第一,《道德情操论》这本书所要讨论的哲学问题之一,是要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一种非常权威的观点或权威人士来告诉你:某一种行为是对还是错,应该做或不应该做,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去感受一项行为的对错呢?亚当·斯密告诉我们,由于我们无法直接感受他人的感觉,因此我们只能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来体会别人在某种情景下的感受,然后以这种感受,来帮助自己作为行为主体思考这项行为应不应该做,判断它是对还是错。

第二,亚当·斯密告诉我们,作为一个自然人或是法人代表的企业家,当你考虑或决定一项行为是做还是不做时,应该请教内心的法官。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在所有的场合,良心和权威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只有在请教内心这个法官以后,我们才能够真正看清楚和自己有关的事情,才能够对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做出一个合宜的比较”。而有了这个认识和比较之后,我们就能较好地决定自己的行为取向。中国正在走向法治社会,各项法律都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法律可能没有管到社会行为的方方面面,而且法律会有一个滞后性,这时《道德情操论》提醒我们,要考虑良心的影响。

第三,反对市场经济的非道德化。《国富论》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的开山之作,而《道德情操论》则指出,具有利己主义的个人,主要指追逐利益的资本家,要在市场经济竞争中能够控制自己感情和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和行为。从而为建立一个有必要确立行为准则的社会而有规律地活动。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着重指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么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一些本性,使得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自己的事情,这种本性就是怜悯和同情。这也是他主要阐述的观点。

《道德情操论》的现代意义:在鼓励自由竞争之外,还要依靠公正等规则维持社会运转

在250年之后,《道德情操论》对现代社会有哪些启发呢?我认为,首先,“看不见的手”并非万能。现在研究经济学、管理学,我们都知道“看不见的手”。流行的看法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就像一台靠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的永动机,在这台机器的运行中,每个人自私起来都可以天经地义,只要不违法,人们在市场经济里不管怎样狂热追逐自己的私利,最后都能够自动增进社会的福利。

我们客观地进行分析,并真正了解亚当·斯密原意的话,就可以发现,斯密从来不认为自由放任的竞争是良好经济制度的唯一规则,也不认为追求个人利益就足以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动力。所以,他一方面鼓励市场经济下的自由竞争,另一方面也提倡讲究规则,讲究秩序,讲究同情,讲究换位思考。

其次,经济和道德并不能够截然分开。斯密认为,人类社会是由充满道德自觉的个人所组成的,这些人的个人动机中,虽然自私是主因,但是同样具有基于热爱自己同类的美德。由这些个人的美德所驱动的经济,比政府干预要有效得多。这些个人美德所驱动的经济,里面自然蕴含着道德的因素,所以,经济和道德并不能截然分开,相反可以共存。

第三,斯密告诉我们,无论作为一个社会行为主体的个人,还是作为企业家,作为法人代表,每一个人都应该推己及人,具有社会责任感。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明确地说,我们据以赞同或者不赞同自己行为的原则,同据以判断他人行为的原则是完全相同的。这就告诉我们,不能对人和对己执行不一样的行为标准。斯密把人们对一般行为的衡量准则称为责任感。斯密告诉我们,这是人类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并且是唯一一条大部分人都能够用来指导他们行为的原则。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企业同样要对本企业的每一项经营行为、每一项管理行为,每一项社会行为负责。

第四,在今天,《道德情操论》出版250年以后,我们应该正确地理解斯密学说的精髓。谈到亚当·斯密的观点,很多人都会举一个例子,那就是《国富论》中的著名论述:面包师清早起来做面包,不是为了怜悯那些早晨上班的人没有早餐吃,而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这句话固然没有错。但很多人曲解了斯密的原意。我们不能把人们追求贸易的动机,当做解释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在一个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分工,都要从事交换的活动,从事贸易的活动,有追求利益的需求。但是这并不能当作解释一切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能涵盖一切经济活动。市场经济体制除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自由竞争以外,还依赖一系列规则和市场以外的机制,来维持整个社会的健康运行。如果忽视这一点,将会使整个社会遭受极大的伤害。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用西方的一句谚语解释,不能为了煮熟你的一个鸡蛋,而不惜烧毁他人的整间房屋。

作为具有德商的企业家,他履行的社会责任呈金字塔式:经济+法律+社会+慈善

我曾经提出过一个观点:衡量一个企业的行为,可以有三条杠杆,即法律杠杆、道德杠杆、理想杠杆。法律杠杆是最基本的杠杆,是衡量行为的底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大家都不遵守法律,那社会就无法有序运行。但社会的良好运行光有法律是不够的。法律之上还有一条道德的杠杆,道德杠杆有时可能存在一点不确定性,有时还会随着社会发展产生一些变化,但用斯密的观点看,在请教自己的良心以后,每一个人还是能够在现实情况下做出非常清晰的判断。第三个杠杆是最高的理想杠杆,用现在企业管理学的术语叫做“愿景”,就是一种理想、信念、追求。我们每一个人作为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而作为一个有追求的企业家,也应该有自己的信念和追求。有如此信念和行为的企业家应该是“德商”和“儒商”,而绝对不能做奸商。

现在,企业社会责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毫无疑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话语权越来越大,所以,成功的企业家就成为社会中的强势群体。作为一个社会当中的强势群体,企业家肩负的责任也更加重大。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包括:经济责任,即企业要创造利润,给员工很好的待遇,为社会创造财富;法律责任,要遵守法律法规,追求阳光下的利益;社会责任,如不能污染环境、不能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诚信经营;慈善责任,力所能及地开展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等。这些责任的履行,都有赖于有责任心的企业家身体力行。

亚当·斯密告诉我们,美德将会有报答。他在《道德情操论》中说,尽管世界万物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是即使在这样一个世界上,每一种美德也必然会得到适当的报答。那么是怎样的报答呢?什么报答最能促使人们做到诚实、公正和仁慈呢?那就是来自于我们周围那些人的信任、尊重和信赖,来自社会对你的认可,来自人们对你的尊重。

最后,我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两句话来结束今天的演讲。第一句话,是孔子告诉我们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企业不能获取不义之财;第二句话,那就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都要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企业性质决定其社会责任

葛万军(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年4月12日,我在爱丁堡参加苏格兰国际旅游博览会时,前往拜谒了我所敬仰的亚当·斯密的墓地。在墓前,我回想起看过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不禁感慨万分。当时,国内正发生“三鹿奶粉”事件,想到那些揪心的“不诚信”事件,我就想,作为一个企业家、一个经济工作者,应该做些什么。是只赚钱,还是要为社会做点什么?我又想到,中国正在崛起,中国如何和能否走向富强和繁荣?

1976年,我作为中国第一批出国留学生到澳大利亚留学,第一次看到当时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的巨大差别。回国后的1985年,我开始转向经济工作,我觉得中国更需要能够给国家带来富强的企业家。这期间,我组织了很多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我认为国内的发展光靠传统文化远远不够,必须有东西文化、东东文化、东南文化等等很多文化之间的对撞,才会形成新的、带动中国繁荣富强的文化,带动中国的发展。

今天,我们从亚当·斯密的著作中也感受到文化和思想的对撞。企业为什么要有“利他”行为呢?我认为这是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在社会中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最重要的是要认清企业的本质是什么。我个人的理解是,企业首先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要通过有效的经营活动创造利润。企业在有了利润的情况下,要有一个好的结构,才能兑现对股东、员工、顾客、债权人的承诺。我特别强调的是环境和好的治理结构,如果任何结构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无法均衡地分配资源及利润。

其次必须明白,企业经营活动是“自利”的,世人也要清楚,在复杂的社会里,一个企业不可能是你的朋友,对你来说,你是他的顾客。当然,企业在利己的时候,通过日常提供就业岗位、投入资金、采购产品、经营业务等行为,会对社会产生深远正面的影响,企业能够为社会和社区所做的重要的事情,是促进繁荣的经济形成。企业在直接“利己”的同时间接“利他”。企业这样的践行,也充分证明了亚当·斯密的理论贡献。

同时,企业是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市场的组合体。一个企业就体现了一种市场。在市场的活动中,企业责任重点是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这里,我非常想讲的是,我们不应该在企业履行正常责任以后,无限扩大社会责任的范围。迈克尔·波特概括了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四个论据:道德责任、可持续性、运作、声誉。许多企业家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改善社会形象,提高员工士气甚至股票价格。但迈克尔·波特研究的结果令人震惊:“这一分散性的结果是大量浪费机会。创造社会效益的企业能力浪费掉了,企业采取措施以支持社区及其企业目标的潜力也被浪费掉了。”我认为,企业正常的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很好地衡量,任何一种扩大和缩小,都将伤害国家的富裕和财富的积累。

目前,中国的企业家还不能充分实践自己的社会责任,据我观察,其中有中国文化深层次的原因,也有法制建设不全的外部原因。中国文化中的急功近利促使部分企业只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个人没有坚定的信仰,加之复杂的人际关系,使企业的责任心降低。从外部原因而言,政府的职能必须转变,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总之,企业要有道德情操,社会要有公平正义。为此,我真心地呼吁,中国企业家的血管里要流淌道德的血液,认真负起责任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更美好的明天。

(本版文字据11月21日第27期文汇讲堂现场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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